你們要稱你們的弟兄為阿米(就是「我民」的意思);稱你們的姐妹為路哈瑪(就是「蒙憐憫」的意思)。
你們要與你們的母親大大爭辯,因為她不是我的妻子,我也不是她的丈夫。叫她除掉臉上的淫像和胸間的淫態,
免得我剝她的衣服,使她赤體與才生的時候一樣;使她如曠野,如乾旱之地,因渴而死。
我必不憐憫她的兒女,因為他們是從淫亂而生的。
他們的母親行了淫亂,懷他們的母做了可羞恥的事,因為她說:『我要隨從所愛的,我的餅、水、羊毛、麻、油、酒都是他們給的。』
因此,我必用荊棘堵塞她的道,築牆擋住她,使她找不著路。
她必追隨所愛的,卻追不上;她必尋找他們,卻尋不見。便說:『我要歸回前夫,因我那時的光景比如今還好。』
她不知道是我給她五穀、新酒和油,又加增她的金銀,她卻以此供奉(或作「製造」)巴力。
因此,到了收割的日子,出酒的時候,我必將我的五穀、新酒收回,也必將她應當遮體的羊毛和麻奪回來。
如今我必在她所愛的眼前顯露她的醜態,必無人能救她脫離我的手。
我也必使她的宴樂、節期、月朔、安息日,並她的一切大會,都止息了。
我也必毀壞她的葡萄樹和無花果樹,就是她說『這是我所愛的給我為賞賜』的。我必使這些樹變為荒林,為田野的走獸所吃。
我必追討她素日給諸巴力燒香的罪,那時她佩帶耳環和別樣妝飾,隨從她所愛的,卻忘記我。」這是耶和華說的。
「後來我必勸導她,領她到曠野,對她說安慰的話。
她從那裡出來,我必賜她葡萄園,又賜她亞割谷作為指望的門。她必在那裡應聲(或作「歌唱」),與幼年的日子一樣,與從埃及地上來的時候相同。」
耶和華說:「那日你必稱呼我伊施(就是「我夫」的意思),不再稱呼我巴力(就是「我主」的意思)。
因為我必從我民的口中除掉諸巴力的名號,這名號不再提起。
當那日,我必為我的民與田野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,並地上的昆蟲立約。又必在國中折斷弓刀,止息爭戰,使他們安然躺臥。
我必聘你永遠歸我為妻,以仁義、公平、慈愛、憐憫聘你歸我,
也以誠實聘你歸我,你就必認識我耶和華。」
耶和華說:「那日我必應允,我必應允天,天必應允地;
地必應允五穀、新酒和油,這些必應允耶斯列民(「耶斯列」就是「 神栽種的」意思)。
我必將他種在這地。素不蒙憐憫的,我必憐憫;本非我民的,我必對他說:『你是我的民。』他必說:『你是我的 神。』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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